保定市阜平县限行规则有变,将实行单双号限行!
- 交通出行
- 2022-0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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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实行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和大货车限行的公告
根据省、市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,我县实行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和大货车限行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限行原则
2022年2月4日-2022年2月20日、2022年3月4日-2022年3月13日,小型汽车实行单双号限行(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),运输大宗货物的燃油(气)货车原则上不得穿行。2022年2月21日-2022年3月3日、2022年3月14日-2022年3月31日,小型汽车继续实行常态化两个尾号限行,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, 5和0,1和6,2和7,3和8,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;运输大宗货物的燃油(气)货车限行按2021年7月份限行公告执行。
二、限行区域
县全域。
三、限行时间
2022年2月4日-2022年2月20日、2022年3月4日-2022年3月13日,小型汽车24小时单双号限行;运输大宗货物的燃油(气)货车原则上24小时不得穿行。2022年2月21日-2022年3月3日、2022年3月14日-2022年3月31日,小型汽车工作日7时-19时限行,节假日不限行,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公告;运输大宗货物的燃油(气)货车限行按2021年7月份限行公告执行。
四、限行措施
限行期间,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,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100元罚款。
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:
1、公交车、客运班车、客运出租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大(中)型车辆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。
2、执行任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应急救险车。
3、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、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。
4、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。
特此公告。
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1月30日